爱,深渊与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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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爱与真实的邪恶,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
作者:武藏 小次郎 喵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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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格尔在论述人与动物的区别的时候提出过,人发生的欲望并不同于动物的欲望。(动物的欲望构成一个自然的,仅仅活着的,只有其生命感觉的欲望)。比如,在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中,只有当一个欲望试图在其人的价值中和在其人的个体的实在性中 “被欲求“ 或 ”被爱“ 或 “被承认” 的时候,欲望才是人的欲望。而动物不一样。因此,从生物学观点看完全无用的一样东西,却是人们所欲求的东西。这就是人的欲望。而拉康在黑格尔的“欲望辩证法“上提出了更为进阶的理解,指出人的欲望在于他者,而动物们的欲望则没有那么”社会“,动物们只为自己考虑,与人们那**“社会性”的欲望**完全脱钩。当然,人类毕竟还是一种动物,动物式的欲望依旧能在人们身上看到些影子,我暂且把它称为“人的**动物性**”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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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思想家都对“他者”有一致的定义。齐泽克有个比喻,你的邻人在做你习以为常事的时候,比如晾衣服打招呼甚至有一些意料之内的小摩擦的时候,他并不是他者。当他做一些出乎你意料的事情的时候,甚至是一些可怕的犯罪的时候,邻人就变成了他者。当然,邻人本身还是邻人,唯一改变的、使你自己感到恐惧的是他在你印象中的转变。你对他的印象从一个熟悉的人变成了一个陌生人。但这并不是真正的邻居。正如拉康提出在想象界中只存在爱与恨两种对立的镜像的情感,真正的邻居,也即“他者”是凌驾于想象之外的,是终极陌生的,是纯粹虚无的,是无法产生爱与恨的情感的。面对正常的邻人时,因为我们可以将他纳入“已经认识他”了这一范畴,我们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想象;当面对他者时,我们只会表露出因从他者那边看不到自己而产生的焦虑,恐惧和虚无。“他者是深渊。(abyss of subjectivity)**”**齐泽克这么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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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《红楼梦》中的林黛玉这一角色中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一二。我们所能在林黛玉身上看到的那一切可爱与不可爱的品质,归根结底在于她只是一个生活在自恋性的自我世界之外的一个存在。她只活在自己的想象中。所以她会把对自己的爱投射到一个想象的“她”,也即贾宝玉身上。与其说她爱的是贾宝玉这个人还不如说她爱的是她在贾宝玉身上的“拟像”。
大部分的时候,我们看一个人并不能直截了当的去了解一个人,而只能从文化背景等象征的方面去了解一个人。这带来后果是我们很容易产生一种由他及我的代入感。而这正是许多爱建立的基础,一个人所爱的实际上是自己,而另一个人不过是充当这个人的想象罢了。而这个时候另一个人的他者性就被消解了,既然另一个人的属性都在这场互相映射的爱中被消解了,你所面对的,实际上是你自己的一部分,因此你也会以对待自己那样去要求别人。这样的爱,又谈何自由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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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这里的爱并不等同于婚姻。婚姻是一种维持种族稳定繁衍的手段与方式,放在如今更是一种资本主义的行为方式。往往婚姻中并不会产生过多的爱与过多的自由,因此就不进行赘述和批判。
通过上文由社会性构建得的精神分析理论,大多数人之间的爱是一种相互或单向将对方纳入自己想象中的过程,因此爱的对象更近似于自己。这很类似圣经中所讲的“像爱你自己一样爱你的邻人”,但这却是一种很不合理的行为,所爱的人有自己的个性特点,而把所爱的人纳入自己既定的印象中是对对方个性的消解,是一种不自由。佛洛依德说过,“Wo Es War,Soll Ich Werden”(它我所在之处,自我一定要形成)。他所崇尚的是保留双方的独立的主体性,将双方从各自刻板的印象中解放出来,去直面内心想象的本质,让自己感觉到对方在自己心中有一种不一样的,直达本质的恐惧。这种既是恐惧又是本质的,便是“他者”,便是“深渊”。爱对方就要去理解保留对方的本质。自由与爱并非不能共存,与其在爱中享受对方在自己想象中的投影,不如去寻求对方在实在界中的本质。为了自由与爱的兼得,需要保全对方的“他者性”,即保全对方的个性与特点,换句话说,只有将对方视作深渊,才能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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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从人的动物性角度探求,自由与爱的名目不过是人加以修饰而产生的,人们为了追求所谓的爱,一种非生理的情感,而备受束缚。“爱”与“自由”两者似乎无法兼容,想要得到爱就必须要放弃自己的主体性,而想要爱就必须放弃自由,寻求两者的统一。什么都不爱或许自由,但却难免虚无。在这矛盾中我们不妨探求一下爱的本质。爱本身毫无逻辑,没有人能说清楚什么是爱。爱更是一种非逻辑,非理性。但是爱的意义就在于他的非逻辑,他没有逻辑,却反而成为了最弥足珍贵的东西。人们放弃自由去追去爱,这是一种选择,是否选择这么做取决于你的内心,看似放弃了人生中最重要的自由,却反而感觉收获了人生中更重要的东西,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爱。
主要参考:神的意识形态